工商日報社論 1967年12月10日 星期日
抗暴須用鐵腕政策
--提防港共用「統戰」策略繼續搗亂
港共半年來遭受了「失敗、再失敗」之後,現在已臨糧盡彈絕的危境,擺在他們面前的選擇,就是毛澤東所說的「不投降,就殲滅」。說它糧盡,可以從他們發動的「一元捐獻」所得的冷淡反應,與「祖國鬥爭費」接濟中斷兩事證明。說它彈絕,可自十一月下半月七百廿八宗「炸彈」案中,僅有六十八宗是真彈一事見之。港共面對如此黯淡的前景,不但恐懼無已,而且也沮喪萬分。搗亂的結果,「大老闆」不祇不支持,而且把他們視同一群不肖之子,似想驅而逐之,趕出「家門」。港九居民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從此把他們視同殺人放火的兇手,成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這一切,都是港共先受一小撮共黨頭目所麻醉,替他們拚命;繼被他們「出賣」,落到如今饑寒交迫的悽慘地步!
對港府當局來說,目前正是一片大好的抗暴形勢,也是「窮追猛打」的絕好機會。換言之,港府當局在此時此際,應該發動一切力量,對港共實施最後的追擊和圍剿,使其一網打盡,永絕後患。過去半年來,我們人人俱已了解:對付共黨分子,必須以牙還牙。港府如果在「五月風暴」爆發時不順從民意,放棄忍讓,改取強硬對策,則港九早已成為赤色地獄。港共現在既已陷入重圍,我們如不乘勝痛擊,則過去半年來的抗暴優勢,就會逐步變質,因為港共到今天為止,仍在千方百計的企圖從事困獸之鬥,他們是不見棺材不流淚的一群,若不遭最後的、致命的痛擊,他們一定會繼續搗亂下去。因此,我們深以抗暴工作必須進行到底,除惡務盡。
從個別事實觀察,我們不能否認港府當局對此,仍待加倍努力;抗暴到底的決心尚須增強。港共的頹勢已看得非常明顯,此時我們如果稍稍鬆懈,無異予他們喘息的機會,使他們能有充分時間從事再部署,企圖「翻身」。下面所舉的兩項具體事例,就是值得港府當局有重加檢討的必要。
第一件事是左派工會的繼續存在問題。五月以來,根據警方的紀錄,曾出動搜查左派工會一千餘次,而各次搜查的結果,在左派工會內搜獲違法物品甚多,其中包括武器、炸藥、炸彈和煽動性的小冊子與標語等,證明港九左派工會是「騷動倉庫」,危害港九居民安全的暴徒集散之地。它們在成立之時,俱經港府社團登記,必須遵守法令。現在既然人證物證俱在,證明它們是港九亂源,當局就應該吊銷它們的註冊證,予以封閉。不如此,一方面使人們懷疑法令的尊嚴被漠視,法令成了自制自毀;一方面使左派工會的破壞治安活動,變本加厲。根據港府發言人的意見,似仍認為這些作惡多端的左派工會,屬於「合法」組織(見十二月八日本報第五版消息),言外之意,不欲加以取締。無論是為港九廣大居民的利益設想,或從法律觀點來分析,當局此種對待左派工會的態度,似欠通盤考慮;特別是對此舉的可怕後果,未曾顧及。
第二件事是左派學校的違法活動問題。港九各左派學校,我們早已指出是港共的兇手「養成所」。教育當局十三條法令的頒佈,就是取締左派學校的違法活動,切合實際需要。上述法令頒佈後,教育當局曾三申前令,警告左校遵守。但事實如何呢?左校對教育當局的法令,一致「蔑視」,故意驅使青年學生,破壞法令。最新的例子,就是四天之前,左派報紙揚言「三十三間學校,罷課一天」。罷課是十三條法令中載明要加禁止的,因為它是違法之舉。左報事後對此事大肆宣傳,教育當局不可能不知其事。左校既然用集體罷課的方式來破壞法令,悍然與港府當局「針鋒相對」,港府當局就不能袖手旁觀,不採任何行動了。封閉一兩間左校之後,就應對凡是破壞法令的左校,續予封閉,不能稍存姑息。
上面所述的,就是抗暴必須採取鐵腕政策,不容鬆弛。本港共黨在日暮途窮之際,他們對過去半年來所遭遇的一連串挫敗,目前可能正在展開總檢討之中。從各項跡象觀察,他們現在已改變搗亂的策略,重新祭起「統戰」法寶,企圖「重整旗鼓」,展開另一回合的搗亂。他們這樣作法,完全是由於過去的「鬥爭口號」太不動人,反是鬥垮了自己。最近左報利用港幣貶值與食水鹽味這兩件事,展開惡毒宣傳,就是一種「統戰」心理攻勢,其目的在「醜化」港府當局,爭取居民的「同情」,使官民之間產生敵意。本港共幫這一伎倆,非常陰險,大家應提高警惕,莫墜陷阱。須知港共運用此種新的搗亂策略,其最終目的仍是對居民進行新的迫害,與投彈置彈的行徑,性質上並無不同。而港府對於左報的挑撥和誹謗行徑,更應即行嚴予取締,不要再有姑息了。
我們抗暴奮鬥的最後勝利,愈來愈接近,目前正是乘勝全面追擊的時候,港府當局與全體居民,應該淬礪奮發,以不勝無歸的決心與毅力,共同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