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日報社論 1968年11月30日 星期六
論教部取消本港僑校保送升學辦法
頃據我國政府教育部宣佈,港澳僑校中學保送成績優良畢業生回台升學的辦法,將於明年度起完全取消。據教部提出的理由說:「此項辦法實施以來,因港澳各高級中學對學生評分標準頗不一致,各校辦理成績高下,亦頗懸殊。……又國內高中畢業學生保送制度,因諸多弊端,業已廢止,港澳似無繼續辦理之必要。」我們不知道,教育當局作此決定是不是還有「不便宣佈」的其他原因,但如就此所舉理由看,是否漠視了當前華僑教育的重要性,我們站在海外文化教育的立場,對我教育當局此舉有予以評論的必要。
我們先要追述一項事實,那是台灣各大專學校在港澳辦理聯考招生,和對港澳僑校成績優異高中畢業生訂有保送升學的辦法,那是由十二、三年前大陸毛幫大力誘騙港澳青年回共區升學的政治陰謀引起,當時許多港澳僑生鑒於就地升學有不少困難,每年被騙回去共區的青年動以千計,不僅華僑家長大感憂心,即香港政府亦深為震動,其時鄭彥棻與張其昀兩氏分任僑務、教育首長,為了決心爭取港澳青年,幾經協商,才有在港澳招考僑生和對成績優異僑生給予保送升學的辦法。美國政府為了協助我方此項教育配合政治的工作,又在美援項下撥出一筆專款,作為補助港澳僑生赴台升學的各種增加開支之用。現在台灣若干大學獲得擴充設備和增建的「僑生宿舍」(事實並不祇限僑生住宿的),都係來自美援項下的撥款。由此政策的結果證明,大陸毛幫誘騙港澳青年回共區接受赤化教育的政治陰謀已一敗塗地,而港澳僑生赴台升學的源源不絕,亦已在海外發生長遠而深刻的影響,足見這一政策的本身,誰也不能否定了它的正確性。
現在再談「保送」得失的問題,就我們所知的事實,目前海外各地的僑生,都有保送回台深造的辦法,並不限於港澳為然,但港澳地區以外的僑生,因為各地程度不一,回台以後還要經過測驗甄別,才給他們分發到不同學校,而港澳僑生則須高中畢業以後,並須成績優異才有資格獲得保送。就這一辦法言,港澳僑生與海外其他地區僑生所獲得的待遇,並無不同。目前華僑教育政策之應以香港(澳門情形已有變化,故不論)為中心,爭取海外人心亦應以香港為目標,這是不爭之論。記得去年港共暴亂,許多教會和官私學校都被左派學生滲透而出過若干亂子,祇有各自由僑校平日能防患未然,才使港共分子無尋隙抵瑕的餘地,我教育當局應體察這點事實,並顧及許多僑校長期艱苦奮鬥的勞績,對於保送升學辦法,即使有須改善之處,亦宜從詳計議,博探輿情,而不應一舉便予取消,以使香港僑校感受精神打擊。
我們可以指出,近年香港華僑子弟就讀英文學校的日多,英文學校學生比中文學校學生多三至四倍,許多私立僑校皆感學生不足,經營日趨吃力。港府為了扶植私校,原有津貼辦法,但許多僑校基於維護中國文化的苦心,迄今尚少接受港府「津貼」。但在另一方面,有些未經向我教部立案的僑校,因為學生不足,無法支持,現在受到港共金錢收買的誘惑,原因是那些左校聲名狼藉,他們需要利用其他私校「借屍還魂」。在這種情況之下,我教育當局更應對這些自由僑校多予鼓勵,使其能力挽狂瀾,不中港共之計,方是上策。
即令如教育部所稱:港澳保送僑生評分標準頗不一致,各校成績亦有懸殊,則教部為了水準劃一,防止流弊,事屬大公,原則上無可厚非,但在此原則下,仍有改善辦法可行,例如指定以本港中文中學會考成績為標準,凡若干基本科目成績在「良」以上的,始有保送資格,亦無不可,這總比現在的一筆勾銷,在情在理,都較為妥善。
我們知道,香港那些成績優異的僑生,他們可以考香港大學、中文大學或到外國留學,並不一定要到台灣升學,但有了保送辦法,他們卻會基於榮譽心理,選擇後者,如我教育當局一定要把這種保送辦法取消,這祇能使自由僑校和「中華文化」受到傷害,對僑生升學是不會有多大影響的,但應指出,此舉必然牽涉到一個「因果」問題,這卻是我們教育當局不可不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