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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報社論 1967年8月28日

晶報社論 1967年8月28日 星期一

抗暴鬥爭能清洗自己的污濁

我們的反英抗暴鬥爭,等於一場革命戰爭。革命戰爭必須用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毛澤東思想所以戰無不勝者,以其總結了一切真理,故毛澤東思想是當代最高水平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是世界革命人民鬧革命的強大思想的武器。章太炎在駁康有為書中說:「人心之智慧,自競爭而後發生,今日之民智,不必恃他事以開之,而但恃革命以開之。」又說:「公理之未明,則以革命明之,舊俗之俱在,則以革命去之。」毛主席在「論持久戰」中教導我們說:

「國內政治的改進,是和抗戰的堅持不能分離的。政治越改進,抗戰越能堅持;抗戰越能堅持,政治就越能改進。但是基本上依賴於堅持抗戰。國民黨的各方面的不良現象是嚴重地存在着,這些不合理因素的歷史積累,使得廣大愛國志士發生很大的憂慮和煩悶。但是抗戰的經驗已證明,十個月的中國人民的進步抵得上過去多少年的進步,並無使人悲觀的根據。歷史積累下來的腐敗現象,雖然很嚴重地阻礙着人民抗戰力量增長的速度,減少了戰爭的勝利,招致了戰爭的損失,……這就是使得愛國志士們大為發愁的地方。然而我們是在革命戰爭中,革命戰爭是一種抗毒素,它不但將排除敵人的毒燄,也將清洗自己的污濁。凡屬正義的革命戰爭,其力量是很大的,它能改造很多事物,或為改造事物開闢道路。」

我們的抗暴鬥爭將近四個月了,這一場革命戰爭,雖不以若干天計算,也不以若干年計算,看來以若干月計算吧,四個月時光,說長不算長,說短也不算短。「要奮鬥就會有犧牲」,在近四個月中,愛國同胞犧牲生命的至少有十九人。被犧牲的人第一個在港英「法庭」判定的有徐田波烈士。港英「法庭」怎樣判法?它用四字--「死於意外」。其意與「死於非命」相同。大家都知道,在這「死於非命」四字下,還有四個字,是「與人無尤」。

港英用殖民地法律來統治香港,亦百多年了,請問,在紀錄上,有用這四個字來判定一個英國人或白種人之死嗎?如謂有之,則這個人必是自殺。倘非自殺,而是他殺,決不會用這四個字。至於中國人,是自殺的當然用這四個字,不是自殺而是他殺的,如果使他「死於意外」的是英國人白種人,或港英之鷹犬,也經常用這四個字,像五十年前那個華探長賣魚寶,常用腳踢人,踢的是陰部,不知多少人死在他腳下,賣魚寶從來未被「法庭」裁定為殺人兇手,就因為有這四個字在,被他踢死的都是「死於非命」,於是「與人無尤」了。

中國人之死,常常會「死於非命,與人無尤」,百多年來已成為習慣了,以受暴力迫害始,而以「死於非命」終,蓋亦不知千千萬萬人矣。這「習慣」,太可怕啊!可是,大英帝國亦確有「習慣法」在。

據說,九世紀時,英國的威塞克斯王阿爾非烈,把統治英國的丹麥人勢力消滅後,英格蘭乃建立一個統一的國家。阿爾非烈從事內政的建立,改革法律並編成法典,國王控制法庭,地方法庭的負責人均由國王委派。因為處理的案件有許多是大同小異,法官便常常參考以前案件作為審判的根據,慢慢形成一種普通法,或稱習慣法。

大家知道,英國在九世紀時分為七個王國。威塞克斯是七個王國中之一,亦只有這一個威塞克斯未被丹麥人征服。每一王國,風俗習慣不同,法律是根據風俗習慣而制定,故各地法律有許多不同地方,阿爾非烈統一了英國後,對各地不同的法律,不能強之使全部相同,這就用「習慣法」以輔之。

那末,今天徐田波烈士之死,「法庭」不追究兇手,不問是非,不理曲直,用「死於意外」四字了結,大抵是根據「習慣法」吧。因百多年來,中國人凡受暴力迫害而死者,「習慣法」於「與人無尤」,埋冤九泉了事。

中國人為什麼有此「習慣」,歐榘甲先生於六十年前在一篇以「新廣東」為題的文章中寫道:「蓋廣東人愛國趨義之心甚淡,而諂諛洋人與官之心則甚濃。試舉一二事言之:如香港賀維多利亞萬歲,立域多利亞紀念碑,此英人自尊其君耳,何與華商之事,乃相率而捐款者,數十萬矣。英募恤南非洲戰士之死者,此英人自愛其同類耳,亦何與華商之事,乃相率而捐款者又數十萬矣,多於英人自捐數倍矣。至於我中國頻年喪亂,骨肉流離,新運稍開,義舉斯眾,並未聞有首倡撫恤,襄助新政者。北人淒慘南人笑,南部煙花北部荒,則又何也?夫其視同胞如秦越,引異類為膠漆,托洋人之大腳,甘之為阿更羊牯,惟恐不得其當也。」

廣東人真是這樣麼?則歐榘甲所指的廣東人,是指香港的廣東人,而且指那些買辦之類的「華商」。

中國人這種「習慣」是與生俱來的嗎?不是。歐榘甲發表這文章時,香港已給英帝統治已五十年了,中國人在米字旗下,只能當順民,做牛馬,不能有一絲一毫中國氣。如敢有之,就要你「死於意外」或「死於非命」。死於非命是「與人無尤」的。

因此,我們所以蔑視港英的殖民地法律者,以其有此「習慣」法。此法是專為順民而制定,是用以鞏固其法西斯統治機器的。用以「合法」地去繼續迫害中國同胞的,時至今日,我們堂堂中華民族還要當帝國主義的順民麼?

然則,我們的抗暴鬥爭,目的就是要粉碎港英的法西斯統治機器了,消除它的「習慣法」了。則不寧唯是,我們還要改變我們的「習慣」。物先生虫而後腐,如果凡我中國人根本沒有當順民、做牛馬的習慣,沒有「愛國趨義之心甚淡,而諂諛洋人之心則甚濃」的習慣,沒有「視同胞如秦越,引異類為膠漆」的習慣,港英又從何而定出「死於非命,與人無尤」的「習慣法」呢?

說只是廣東人有當順民的習慣是不公道的,說只是香港的中國人有當順民的習慣也是不公道的。庚子之役,「聯軍入國(八國聯軍打入北京),大日本順民,大英順民之旗滿於道」。這就不是廣東人,也不在香港了。當「順民」習慣是歷史積累下來的腐敗現象,是我們自己的污濁。我們現在的抗暴鬥爭,就是要消除歷史積累下來的腐敗現象,清洗自己的污濁。

文化大革命亦然,「公理(真理)之未明,則以革命明之,舊俗(習慣)之俱在,即以革命去之」。現在,帝國主義、修正主義、反動派正陰謀反華,口口聲聲要再來一個八國聯軍打中國,難道我們想,屆時又歷史重演,「大美帝順民、大蘇聯順民、大英帝順民、大印度順民之旗滿於道」麼?

不,今日中國,這種當順民的習慣,在大多數人民中已消除了,我們有的是毛澤東思想,人人準備當徐田波,抱成仁之決心,求成功之偉業,下定決心,不怕犧牲,排除萬難,去爭取勝利。

毛主席教導我們說:

「成千成萬的先烈,為着人民利益,在我們的前頭英勇地犧牲了,讓我們高舉起他們的旗幟,踏着他們的血跡前進吧!」

天天日報社論 1967年7月22日 星期六

造謠惑眾者違法

港府憲報號外星期四公佈:「不論以口頭或文字散播虛偽報告或聲明,而可能引起大眾恐懼與沮喪者,將屬違法。」此項法令,與其它同時公佈之一共九項緊急規則立即生效。

一般相信,港府此時宣佈執行上述早已成為香港法律之一的造謠禁例,在目前情形下,可能是為對付「造反」報刊和有關宣傳所必須實施的正當方法。

大家知道,在這三個月來香港共黨份子悍然掀起的造反風暴中,一系列左派報刊及其文件所連續表現的宣傳方式,確曾被認為已經推向「散播虛偽報告或聲明而可能引起大眾恐懼與沮喪」的程度。

本港當局曾不止一次地指出,左報惡意地歪曲事實,造謠惑眾,煽動暴亂。它們就是利用這種「宣傳武器」,在本港從事驚人的謠言攻勢;據它們自己說過,這已弄得人心惶惶。

左報以假消息嚇人、騙人、害人,並企圖藉此策反,顯已作為它們造反的一貫手法。突出的是虛構「解放軍開進港海」、「某某大官棚尾拉箱」、「豪門鉅資紛紛外逃」、以及「港大學生鬥委會成立」等等。事實證明,都是謊話。特別是一再出現於左報上的「解放軍」開進來,更曾被他們的鬥委會斥為錯誤想法;造謠的離譜,可見一斑!

相信大家都同意:如果左報還不老實地向這個社會反正歸真,而仍然造謠生事、煽風點火的話,政府將必依法採取行動,使它們體驗到毛語所謂「消滅一點,舒服一點。」

對於取締造謠的政府法令,一些報紙昨日似已作出了立刻的反應。晶報說:也許有些「大眾」,看到此一規則,可能引起「恐懼與沮喪」。所以這個規定的本身,已屬違法。--這番妙論,在左派人士的觀點說來是對的;但亦正好說明,所指法令已使他們恐懼與沮喪。面臨現局,香港商報則表示「頗為沉悶」。它在社評中躭心到,這是又一個新風暴的前夕;它要等待北平的指示,焦急的心情,溢於言表。

左報或會跟着自辯說:新聞自由不容破壞。甚或再次提出一派偏見道,中共記者享有外交的特權。像它們這種「自由新聞」,以及他們這種「特權記者」,香港法律如竟敢制止或處罰其造謠造反,那麼由此引起的「嚴重後果」就要「港英負責」!

--這自然是廢話。

正確說來,新聞自由在政治意義上是基於法治規範和社會需要而發展的一種民權;但連老牌的民主國家都沒有「特權記者」這種東西。如果任何新聞事業和新聞記者竟可以單憑自己底政治思想及所追求的黨派利益去大舉玩弄造謠造反的自由權而不受法律管理,那麼人人都爭着效尤,這還成什麼世界!

香港法例,是不偏不倚的,對任何合法人事的保護,對任何非法人事的干涉,都不考慮個人的信仰,更不為特殊的勢力所左右。立法禁止造謠造反,本身亦不會有政治偏見或人事私見;但今日以前的本港左派報紙恰如一隻企圖使人恐懼或沮喪的「紙老虎」,所以現在公佈施行的緊急法例就似乎特別值得那些與事實報導往往相反的左報注意。

若干報刊一見法令而表示恐懼、沮喪、沉悶、焦急,或抗議、詭辯,都是不必要的。祇要報人忠於事實,忠於讀者,使人相信你確是辦報,就無問題。

大公報社論 1967年11月23日 星期四

港英放火玩火還不夠嗎?

港英迫害愛國文化出版事業,無所不用其極。在毆捕愛國記者、「封閉」「香港夜報」等三家報紙、襲擊商務、綁架職工、向本報及「文匯報」、「晶報」亂發「告票」之外,昨天竟悍然將「青年樂園」停刊。

「青年樂園」是青年人歡迎的一個普通的周刊,在香港這個環境裡來說,它的內容比較是健康的。自從港英推行反華大陰謀,向港九同胞展開民族大迫害,這個周刊站在中國青年應有的立場,是其所當是,非其所當非,僅僅這樣,就遭到港英的嫉視。港英向這個周刊的負責人陳序臻先後發出四張「告票」:一「告」他關於「林彬之死」的標題是「煽動性」的;二「告」他刊出內容指「香港政府制水是政治制水」的稿件屬於「煽動性」文字;三「告」他刊登「用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武裝起來」這個標題是「意圖煽動他人犯罪」;四「告」他不應刊登「政府學校學生鬥得好」的文字。這種「罪名」真是荒謬絕倫。

從這些所謂「罪名」,誰也能看得出來這是港英暴橫無理的政治迫害。「青年樂園」的主持人當然堅持愛國無罪的態度,置之不理。港英的「法庭」竟搞「缺席審判」,又要「拘捕」陳序臻,又把「青年樂園」勒令停刊。

港英也許以為依靠法西斯手段,就可以為所欲為,把這個周刊「停刊」,就可以恫嚇青年,不讓他們表示愛國。但是自古迄今,任何專制君主或法西斯政權要箝制思想,無不自招失敗。儘管港英暫時把一個青年刊物「關閉」,它能夠把青年人的腦筋也「關閉」嗎?港英容許光怪陸離的黃色黑色刊物,充斥市面,誨淫誨盜,一意毒害青年;而對於「青年樂園」這樣的刊物,卻視同眼中釘,胡亂羅織「罪名」把它停刊;這就更使廣大青年進一步看穿港英就是要奴化青年,就是不許青年愛國。對於廣大愛國青年,這又是一次反面教育。他們的反應只能是更加反對奴化教育,更加熱愛祖國,絕不會在無理的迫害之下屈服。港英和一切反動派一樣,「他們對於革命人民所作的種種迫害,歸根結底,只能促進人民的更廣泛更劇烈的革命。

港英強迫「香港夜報」等三家愛國報紙「停刊」後,三報的讀者發行小型報還擊,得到廣泛歡迎和熱烈響應,到目前各界同胞刊行的小型報已多達五、六百種,萬弩齊發,射正港英,使港英更難招架。港英把「青年樂園」停刊,不但在它迫害愛國文化出版事業的纍纍罪行上增加新的一筆,而且一定會使它加倍得到同它預期相反的效果。

與此同時,港英又向「文匯報」飛車遞「票」,揚言定期「最後裁決」由奧利華出面搞的「訟案」。奧利華就是被殺害的工友徐田波所屬的「工務局」九龍電機廠的廠長。他把「文匯報」和本報多月前所登該廠的報道指為「誹謗」,送來「告票」。我兩報已嚴正指出,這既不是奧利華私人的事體,也不是什麼「法律」問題。這只是港英玩弄「法律」手段,向我兩報進行政治迫害與民族壓迫。我們向港英提出強烈抗議,並聲明對這種所謂「訟案」堅決不理。

港英的黑手仍不收歛,現在竟要對「文匯報」進行什麼「最後裁決」。「文匯報」已申明:「你『判』你的『案』,我出我的報」;「如果你們膽敢對本報來個什麼『宣判』,膽敢來進攻,我們定必堅決予以還擊!」

中國人民在香港這塊中國的土地上發行報紙,報道祖國真相,宣傳偉大的毛澤東思想,為港九同胞的利益說話,是絕不容侵犯的權利。港英企圖用法西斯迫害手段來阻撓中國人民的報紙的經營,阻止中國人民的報紙支持愛國同胞反英抗暴的鬥爭,簡直是不識時務。如果它以為迫害中國人民報紙而又不會給它自己帶來嚴重的後果,更是白日作夢。現在廣大愛國同胞和中國人民密切注視着港英這一陰謀,看它是否硬要擴大放火和玩火下去。

大公報社論 1967年9月14日 星期四

以更堅決的鬥爭還擊港英的迫害

港英法西斯當局昨天悍然以「莫須有」的罪名,將新華社記者羅玉和、文匯報記者黃一溜、大公報記者王寧、商報記者陳子峯、晶報記者吳在城各「判刑」三年,這是港英迫令「香港夜報」三家愛國報紙「停刊」並將其五位負責人濫行「判刑」以後,又一次大規模迫害愛國新聞工作者以及瘋狂地向中國人民挑釁的罪惡行徑。

昨天在「法庭」門外,港英又向本報一位前往聽「審」的工作人員邵幹鎏故意進行人身侮辱的檢查,加以毆打綁架。他被「警毆」,卻誣捏他「毆警」。還有在「庭」內旁聽的新華社和本報工作人員李若文、梁淑荷、張淑芬二人竟亦被野蠻毆打後「判」入黑獄。

對於港英這種猖獗殘暴的政治迫害,我們提出最嚴重、最強烈的抗議!港英這種「審訊」「判決」完全是野蠻的,非法的,港英必須把它撤銷,並將昨天濫加拘禁的新華社和我報的四位工作人員立即釋放,否則港英必須承擔一切嚴重後果。

羅玉和等五記者被綁架後,被非法拘留了四十多天,非法「審訊」了一個星期,一再改期「宣判」,「宣判」時數百名警察和特務滿佈「法庭」內外,如臨大敵,對旁聽的人也要加以威脅和迫害,充分反映出港英法西斯當局的理屈心虛。正如被迫害的記者在「法庭」所指出,「這是企圖羅織所謂『罪名』迫害愛國新聞記者的一幕戲」。

在整個過程中,港英的確「做戲咁做」,把它存心迫害愛國新聞工作者的法西斯戲路全部表演出來了。這五位記者在七月廿九日持有港英「新聞處」所發的記者證到九龍橫頭磡徙置區進行正常採訪活動,採訪學生文工團的演出,事後乘車回來經過鳳舞街與東頭村道時被港英鷹犬截途綁走的。港英給他們加以什麼「參加恐嚇性集會」「發表煽動性言論」等捏造的「罪名」,胡說什麼「反英抗暴文工團」的「指揮」曾向他們「請示」,連吳在城在現場檢到一張作為新聞參考用的傳單,也說是「罪證」。

但是從港英的幾個所謂「證人」的供詞中就表明,這些「證人」連時間、地點和現場的情形,都完全「矇查查」,在記者嚴正質問之下,牛頭不對馬嘴,自相矛盾,破綻百出。「法官」常常要出面來給「證人」打圓場。記者們的發言,一揭到港英法西斯的瘡疤,總是被指為「發表政治演講」而橫加制止。

本來按照港英這種自導自演的「法律」把戲,在這種毫無道理、毫無證據的情況下,只要表演者不是蓄意進行迫害是不能入人以「罪」的。港英居然給他們「判罪」,這就說明港英為了反華,為了反對毛澤東思想,一意迫害愛國記者,既不惜徹底撕毀「民主」、「法治」的假面具,也不怕進一步暴露它自己的法西斯本質,簡直到了完全瘋狂的地步了。

在這場「法庭」鬥爭中,愛國記者也和其他破迫害的愛國同業和同胞一樣,表現出中國人民敢於鬥爭,不畏強暴的精神。他們迭次慷慨陳詞,洋溢着愛自己偉大的祖國、愛自己偉大的領袖的熱情,用本身所受的無理迫害控訴了港英的罪行,聲聲抗議,句句斥責,擺出正義的立場,使得迫害者威風掃地。

港英企圖以迫害愛國新聞工作者來掩人耳目,從而妄想撲滅港九愛國同胞的反英抗暴的怒火,這是萬萬辦不到的。所有愛國新聞工作者都遵循毛主席的教導:「一切危害人民群眾的黑暗勢力必須暴露之,一切人民群眾的革命鬥爭必須歌頌之」。面對港英對港九同胞進行着這樣暴橫殘酷的大迫害,愛國新聞工作者一定更高地舉起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堅決站在愛國同胞一邊,對港英的法西斯暴行,口誅筆伐,鬥爭到底。

全國記協、人民日報和新華社在聯合聲明中曾警告港英:「真理的聲音是窒息不了的,毛澤東思想是壓制不了的,香港愛國同胞和愛國新聞工作者是任何反動力量也壓不垮嚇不倒的,你們對我港九愛國同胞、愛國報紙、愛國新聞工作者的種種迫害,非但不能一絲一毫地挽救你們滅亡的命運,相反只能激起港九同胞和愛國新聞工作者更大的憤怒和仇恨,激起他們更廣泛、更堅決的鬥爭,從而加速你們的滅亡。」事情的發展必然就是這樣。你們敢於這麼瘋狂迫害愛國新聞工作者,這麼狂妄地與中國人民為敵,你們就休想有什麼好下場。

大公報社論 1967年9月8日 星期五

港英迫害愛國報紙的賬一定要算!

繼「新午報」、「香港夜報」之後,「田豐日報」昨天又被港英「判罰停刊六個月」,有關的幾位負責人各被「判罰入獄三年」,另對南昌印務公司「判罰一萬八千元」。這是港英對愛國報紙進行法西斯迫害的暴行。

港英這幾個月來向愛國報紙肆意恫嚇威脅、挑釁及侮辱、毆打、濫判、濫囚愛國新聞工作者之外,一口氣以莫須有罪名把三家愛國報紙「判罰停刊」,把它們的負責人投入黑牢,這樣摧殘新聞自由,進行政治迫害,在其他法西斯統治下的社會,也是罕見的駭人聽聞的事情。港英的「法庭」,連日還同時在「審訊」新華社、大公、文匯、商、晶等報在東頭村道被綁架的五位記者,同時還在「審訊」在中環被綁毒打受重傷的大公報記者黃澤,另外還有在「法庭」被捕的商報記者沈啟林。真是集迫害愛國新聞事業之大成,蔚成法西斯暴行之大觀了。

港英這些瘋狂的迫害,只反映出它在反英抗暴的打擊下,日暮途窮,倒行逆施,卻絕對嚇不倒愛國的新聞工作者。這段時期裡,被非法審訊的愛國新聞工作者都在「法庭」上理直氣壯地痛斥港英的無理迫害。「證人」被反問得漏洞百出,狼狽不堪;「法官」也手忙腳亂,窘狀畢露。港英的什麼「民主」、「法治」的虛偽花招,已被撕成片片,進一步暴露出它的反動本質。誰都看到,被審的是港英自己,有罪的也是港英自己,而絕非這一群堅守愛國立場和信仰毛澤東思想的新聞工作者。

這群愛國新聞工作者,也像其他愛國同胞一樣,表現了他們是硬骨頭,不畏強暴,敢於鬥爭。他們把港英的各種迫害手段看作「朽木枯枝齊努力」,在這裡「冷眼向洋看世界」,相信很快就會出現「芙蓉國裡盡朝暉」,充滿了革命樂觀主義的精神。港英以為用警察、監獄、「法庭」等專政工具亂搞一通就可以叫人屈服,那真是白日做夢。我們偉大的領袖毛主席指出「帝國主義者就會嚇人的那一套,殖民地有許多人也就是怕嚇。他們以為所有殖民地的人都怕嚇,但是不知道中國有這麼一些人是不怕那一套的。」特別是今天用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武裝自己頭腦的中國同胞,何止不怕那一套,越是面對這一套,就越鬥爭得英勇。這是百多天來在各種場合有目共睹的事實。港英這樣向中國同胞進行迫害,就一定要受到加倍還擊。愛國無罪,抗暴有理。你有迫害,我就有反抗,有還擊。

港英一向「香港夜報」等三家報紙下手,愛國群眾,尤其三報的讀者就警告港英,你們「封禁」三報,也掩不盡廣大人們的耳目,更堵不住廣大人們的嘴巴。這些熱心的群眾用自採、自編、自印、自送的方式,辦起小型報來,由幾份開始,逐日發展,截至現在已超過三百種,內容多采多姿,文字簡短尖銳,強調民族大義,宣傳反英抗暴,傳播毛澤東思想,它們散播到每個角落,聯系了廣大群眾。港英「停刊」了三個報,就有三百多個報接踵而起,接續展開鬥爭,使港英「停」不勝停,「禁」不勝禁,天天受着幾百種困擾與打擊。這就是港英迫害愛國報紙所得到的一種初步的結果。

更嚴重的後果還在等待着港英。我外交部曾限令港英於四十八小時內停止一切迫害愛國報紙的措施,無罪釋放所有非法逮捕的愛國新聞工作者,並撤銷對愛國報紙的非法訴訟。港英不但沒有照辦,反而加快把三報負責人「判罪」,並且繼續毒打濫捕愛國記者。這是港英對中國人民故意挑釁。尤其在非法「審訊」愛國報人時,悍然把北京「人民日報」向港九同胞發出的號召也提出作為「罪證」,這更是中國人民所不會容忍的。四十八小時的期限屆滿以後,照會所提的抗議當仍有效,主動權是掌握在中國人民手中的。港英以為可以照這樣一意孤行下去而又不必承擔嚴重後果,這簡直是癡心妄想!我們要告訴港英法西斯,你們這樣瘋狂的迫害我愛國報紙和愛國報人,港九中國同胞和七億中國人民是決不會饒恕你們的,這筆賬是一定要算的!

大公報社論 1967年8月26日 星期六

愛國同胞的英勇形象

連日來,在港英「法庭」上,被非法逮捕的愛國同胞繼續進行着英勇的鬥爭,由十四、五歲的少年學生到年近古稀的老人,不論是工人、青年學生、新聞工作者或商人,人人挺胸昂首,理直氣壯,用本身所受的迫害,控訴港英的法西斯暴行,不屈不撓,充分表現出中國人民的英雄氣概和高尚氣節。

馬金龍父女、五金工人、膠業工人、三報五負責人、新華社和四報五記者,以及張普璇等學生青年,無不大義凜然,高聲抗議港英非法逮捕、非法「審訊」、非法判「罪」。有的侃侃而談,實大聲洪;有的反審「證人」,使「證供」破綻百出;有的高呼口號,威震全「庭」,馬氏父女斥責插贓陷害,指出「警司」捏造「證供」,「證人台」是車大砲台。五金工人質問「法庭」,吃飯是否也算犯法?生產工具是否也算武器?這是什麼法律?張普璇鬥到「法官」無計可施,把她送去做「神經檢查」,企圖另加陷害不逞,竟把她「判刑」,她更其鬥志昂揚地指出,「患神經病的不是我,正是你們,正是港英法西斯」。三報五負責人每次以憤怒的聲音來回答「控罪」,港英提多少項「控罪」,他們就答以多少次「我冇罪」。新華社和大公、文匯、晶、商四報五記者提出一個個問題,一句句責問,一聲聲抗議,連珠砲發,射得「法官」、「證人」手忙腳亂,窘困萬狀。

「法庭」用增加「控罪」和「判刑」來嚇唬他們,他們一樣予以蔑視。膠業工人聞「判」後高呼「毛主席萬歲」、「港英必敗」的口號,「法官」把他們加「判」兩個月,他們還問「夠未?」港英對三報五負責人的「控罪」竟從三十多項一再增加到九十九項,簡直變戲法一樣,越變越多,但變來變去,花樣如一,就是愛國有「罪」;人們從而更看出,港英搬弄「法律」,完全兒嬉。港英這種迫害做法,受到五報人更嚴正的抗議,引起三報讀者更大的憤怒和反擊。他們自採、自寫、自編、自印、自送地推出大批小型報,多采多姿,鋒芒凌厲。港英企圖拔掉三個眼中釘,卻又招來了千百張小匕首。

這些只是愛國抗暴鬥爭中最近出現的事例罷了。三個多月來,被無辜逮捕的愛國同胞不斷在「法庭」上堅持正義,控訴迫害,千餘同胞在黑獄裡堅持着鬥爭,十多位同胞還在鬥爭中獻出了自己寶貴的生命。

港九愛國同胞的表現,一再得到祖國高度的評價,認為他們不愧為毛澤東思想哺育起來的英雄的中華兒女,用鮮血譜寫了一曲又一曲威武雄壯的凱歌。

誰都應該看到,今天的中國同胞不是任何法西斯暴力所能屈服的。法西斯暴力只能激起更強烈的反抗。港英和反動派眼光短淺,總是宣傳這場抗暴鬥爭是「少數人煽動」起來的,但不可否認的事實卻證明,這麼多的群眾起來,鬥爭得這麼堅強英勇,絕不是任何「少數人」能「煽動」起來的。港英的反華和血腥鎮壓是有預謀、有組織、有計劃的;群眾被迫奮起抗爭。隨着港英迫害的加劇,群眾必將更廣泛地被動員起來,進行更其英勇的鬥爭,必然為中華民族反英侵略的歷史上寫出更光輝的一頁。反動派現在企圖多方製造和利用種種藉口來誣衊詆譭我愛國同胞的正義鬥爭。甚至用暴力迫使一些被襲擊被逮捕的人抱頭下跪,攝入鏡頭,加意宣傳,企圖向愛國同胞的臉上抹黑,歪曲愛國同胞的巨大形象,這是絕對辦不到的。

毛主席教導我們:「什麼力量最強?民眾聯合的力量最強」。「只要我們依靠人民,堅決地相信人民群眾的創造力是無窮無盡的,因而信任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那就任何困難也能克服,任何敵人也不能壓倒我們,而只會被我們所壓倒」。港九同胞形成反英抗暴的銅牆鐵壁,是一定能制敵死命的。

港九愛國同胞在鬥爭中如此意氣風發,首先是得力於毛澤東思想。從愛國同胞威武不屈的行動中充分表示出來,他們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用毛澤東思想武裝頭腦。他們不怕苦,不怕死,一心一意維護中國人民的尊嚴,一心一意捍衛光焰無際的毛澤東思想。根本不把聲勢洶洶的反動力量放在眼內,無論在任何場合,都能針鋒相對,非常勇敢機智。港九愛國同胞用本身的經歷再一次證明毛澤東思想是對帝修反鬥爭的強有力武器。港英妄圖用暴力來阻遏毛澤東思想的傳播,但結果與它的主觀意圖恰好相反,毛澤東思想不僅沒有被遏阻住,而且是更加深入人心了。「人民日報」曾經說過,「偉大的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是香港愛國同胞的鬥爭勇氣和力量的取之不竭的源泉。有了毛澤東思想,香港愛國同胞就無往而不勝。有了毛澤東思想,香港愛國同胞就變得無比強大。……英帝國主義本身也不過是一隻紙老虎。它必將被香港同胞的偉大革命風暴所粉碎。」港九同胞使這場鬥爭變成規模浩大的愛國反帝群眾運動,進一步用毛澤東思想把每個人武裝起來,堅持鬥爭下去,再加上祖國全力支援,勝利是一定可以加快到臨的。

工商日報社論 1967年8月24日 星期四

看毛幫焚燒北平英代辦處的醜劇
--中共的卑怯、野蠻,在此已表露無遺

在英國堅決拒絕中共「限期四十八小時」撤銷香港三家尾巴左報停刊令的「抗議」照會後,北平毛幫自感面子丟盡,下不了台,竟嗾使紅衛兵暴徒縱火焚燒了英國的駐平代辦處,霍氏本人和若干職員亦被紅衛兵毆傷,其他職員和眷屬則要避往別國的駐平外交機構內。由於紅衛兵焚燒英國代辦處結果,該處與倫敦的無綫電通訊已告中斷,英國駐平外交官員的安危,迄今傳說不一。為了這事,英國外交部即於前晚宣佈:在英國持有外交或官方護照的一切中共人員,在離開英國之前,必須獲得外交部的出境簽證。所有中共的外交人員和官方代表,從現在(即前晚)起,祇准在距倫敦市中心五哩的半徑內活動。受到此項禁制措施的,包括「新華社」、「中國銀行」和其他的中共貿易機構。當晚英國外次湯普遜復於深夜傳見中共駐倫敦「代辦」沈平,向他面交一份強硬抗議的聲明。該項聲明說:「顯然中共政府違反一切外交常規,侵犯英外交代表團團址的豁免權,和英國政府代辦及其屬僚的人身豁免權。這是中共政權罔顧他國政府外交特權的另一項罪惡昭彰的明證,這是一種將使中共政府在世界各地喪盡顏面的野蠻的、不文明的行動。」原在挪威度假的英國外相布朗,刻已趕返倫敦,以備應付這一事態的發展。

從去年開始即無惡不作的大陸毛派紅衛兵,這次悍然縱火焚燒英國的駐平代辦處,這完全是「義和團」野蠻行動的翻版。據「法新社」駐北平特派員雲信發出的電訊報道說:「本人駐北平多年,從未有過像今夕(指前晚)那樣在難忘的狂暴情況下生活的深刻印象,此間的其他外國人亦然。」這是說,紅衛兵火燒英國代辦處一幕,其瘋狂程度是前所未有的。但是,毛幫此舉絕對不足表示它的「強」,反而充分顯出了這個政權的卑怯、野蠻與墮落。試想想,作為一個中共政權的「首都」,在國際觀瞻注視下,那些紅衛兵恃着人多勢眾去焚燒英國代辦處,而中共政權對英國外交機構及其人員,連一點「象徵」的保護力量也沒有,這還能算是個甚麼的「政府」?即令退一萬步說,毛幫此舉是對英國拒絕了它「限期四十八小時」那份荒謬「照會」的所謂行動表示,這也不過如粵諺所說的「門口狗」行徑,可謂黔驢之技,不值一哂。正如人們所了解,假如中共不惜使用任何手段以求袒護香港這些造謠而又低級的左報的話,它是儘有許多行動可以採取,甚至對英國宣佈絕交也是可以的。但為甚麼,北平毛幫不堂堂正正的對英國表示「強硬」,卻要假借那些少年無賴的紅衛兵,來幹出這種為國際不齒的醜事呢?此無他,中共本身現已不成為一個「政府」,除此以外就毫無辦法而已。

就因北平的處於「無政府狀態」,所以紅衛兵對各國外交官員的「侵權」行動就可不受控制,為所欲為。在此我們還可指出,中共在本月二十日向英國駐平代辦所提出「違反外交習慣」的恫嚇性照會,根據當日的「新華社」報道,這個代表中共「外交部」提出通牒的「官員」,不是甚麼正副「部長」,而是一個無名無姓的所謂「西歐司負責人」。從這一點觀察,中共的偽「外交部」顯然也「不成體統」,與近日盛傳陳毅正被毛派猛烈鬥爭之說,更不無關係。這又可見,這個表面上算是由中共向英國提出的限期性通牒,實際是連偽「外交部」也不能代表的。否則毛幫何必要由這個「西歐司負責人」出面,甚至連他的姓甚名誰也諱莫如深呢?

英國畢竟是個文明國家,它對駐平外交機構及其負責官員所受到使人震驚的迫害行動,仍然按照國際外交習慣,對毛幫的駐倫敦人員祇予以適當禁制,並不「以牙還牙」的予以同等的報復。但是任何人也可以理解,假如英國政府也對中共「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則在英國人民的群情憤激下,那些由中共派駐倫敦的「代辦處」、「新華社」、「中國銀行」等機構,不是也可在一夜之間化為灰燼嗎?中共不顧面而英國能夠自我克制,如此文野分明的對照,就已夠毛幫及其駐倫敦人員汗顏無地嗎?

同時,還有另一個例子,就是在北平紅衛兵焚燒英國代辦的差不多同一時間,香港「大公報」和「晶報」的負責人,還在大放厥詞的舉行其「外國記者招待會」,指摘香港政府對共黨分子採取了「法西斯暴行」,但在事實面前,他們這個「記者招待會」係在港府高度容忍的現狀下舉行,要不是香港政府有心維持法律秩序,試問那些長期公開倡亂的左報,就竟沒有憤怒群眾對它們採取行動嗎?

因此,這一切表明,在香港共黨暴亂亟待壓制、而北平毛幫又已不成其為「政府」的今天,英國政府應該有權宣佈毛幫罪行而予以任何適當的報復,雖對中共宣佈絕交亦應無所顯惜。現在就看布朗外相的決斷如何了。

工商日報社論 1967年8月22日 星期二

英國拒絕中共的無聊「抗議」
--附論香港政府應該急辦的兩件事

據「新華社」二十日的一則新聞報道說,中共「外交部」的西歐司負責人,在二十日晚召見英國駐北平代辦霍普遜,交給他一份外交照會,要求香港當局須在四十八小時內撤銷對「香港夜報」、「田豐日報」和「新午報」的停刊令,撤銷對「大公報」、「晶報」以及南昌印務公司和香港報業印刷公司的訴訟,並恢復上述各報紙和印刷公司的正常業務,「否則英國政府必須對此承擔一切後果」云云。對於中共這個所謂「最緊急和最強烈的抗議」,因為它是極其蠻橫無理的干涉香港政府的內政,有意破壞英國司法獨立的制度,根據來自倫敦的消息,英國政府已決定拒絕中共此項「政治勒索」的抗議。但是,由於這個毛幫「抗議」首次向英國政府提出有「限期」性的恫嚇,我們也不妨就其照會內容和有關動機,略予評述。

第一、年來中共對外顛覆活動到處失敗,事後為了卸責掩羞,不是嗾使一些紅衛兵發動示威,就是向它的對手國家提出所謂「強烈抗議」,而此項抗議的一句「口頭禪」,照例是「一切後果由你們負責」。過去中共向美國提出幾百次「抗議」固是如此,向蘇俄、向印尼、向緬甸和自香港暴亂發生後向英國提出的幾項指摘或「抗議」,也莫不如此。因此它這次恫嚇英國政府,「必須承擔一切後果」,那是毛共外交文書的「老生常談」,一點也沒有「新」的意義。英國政府的視為無理取鬧,置之不理,那是十分正確的。

第二、現被港府申請法院勒令停刊的三家左報,其造謠惑眾、煽動暴亂都有憑有據,不容狡賴,如所週知,現被令停刊中的三家左報,都是充滿「黃色毒素」和靠「狗經掛帥」的低級報紙,中共政權即使更墮落,也該沒有公然袒護這黃色、狗經報紙的理由。如今毛幫竟死不要臉向英國提出「抗議」,要求撤銷對這些尾巴報紙及其人員的停刊控訴,這決非表示中共有愛於那些穢德彰聞的尾巴分子,而是想藉此試探香港政府的態度,看看能否替其餘幾家倡亂左報給它們加上一層「保護網」。這亦即是說,在毛幫根本無力支持這些倡亂左報的今天,除此以外也更無辦法了。

第三、現被港府公務員引用誹謗法向法庭提出民事訴訟的「大公報」和「晶報」,其原告屬於私人,而非香港政府,根據暴亂發生以來共黨分子所持的「蔑視」本港法律態度,「大公」、「晶報」不敢對簿公庭的成份很高,將來一個可能的發展,當是由法庭執行缺席審判,予以應有的處分。這兩家報紙鑒於刑責重大,後果堪虞,唯一辦法就是向北平毛幫提出哭訴,要求「援手」。這次中共向英國提出的抗議,故意把停刊中的三家左報和「大公報」等相提並論,無非是想向「大公報」賣個「順水人情」,希望能用虛聲恫嚇來破壞香港的司法制度,但我們相信,毛幫這種無聊妄想是一定要歸於幻滅的。

第四、中共以所謂「四十八小時」的期限,向英國和香港政府作政治訛詐,這種欺人手法,窮極無聊,不值一哂。我們記得,在幾年前中共與印度發生邊界爭執時,也曾限期印軍在四十八小時內拆除被毛幫指為越界的工事,到時印軍沒有依限拆除,中共又再主動宣稱「延期四十八小時」,也不敢向印軍開火。當年的中印邊界之爭,其性質的嚴重,較諸目前香港左報因造謠煽動而被控超過千萬倍,此刻大陸亂作一團,毛幫正自顧不暇,這個四十八小時的期限,不是小題大做得過於滑稽嗎?

第五、唯其中共此舉出於小題大做,故其所稱要香港政府「承擔一切後果」之說,充其量祇能做到兩點:一是為了掩飾大陸內亂、交通中斷而致影響土產輸港的事實,把近期大陸副食品輸港銳減的現象,說成為是對「港英」拒絕毛幫抗議的「制裁」。二是加強爆炸行動,多殺死一些像清華街炸彈事件的無辜兒童,以求增加香港社會人心的恐怖,作為他們所說的「後果」。除此以外,已經成為釜底游魂的香港共黨組織和分子,恐怕就無計可施了。

基於上述,我們以為香港政府對中共「抗議」根本不必理會,但卻必須儘速採取如下的兩項對策:

㊀為了四百萬居民的生活着想,應即全力增加副食品來源,其中特別是台灣,中國政府當局曾經一再表示要增加對港各項副食品的輸出,港府應該儘量協助該業商人向台方採購,俾能供應本港市場,而減輕近來各項副食品漲價的壓力。港府過去對此種措施表現不夠積極,那是非要認真改變態度不可的。

㊁鑒於共黨暴徒的「炸彈戰術」已經完全喪失人性,非有各區街坊「自衛隊」組織不能有效遏阻共黨的殺人兇燄。目前各區街坊心存觀望,也許是尚未獲得港府明示支持的緣故。但今日之事非官民協力不足消滅共黨亂源,港府自應徵召若干富有經驗的退休警官,介紹與各區街坊,作為組織此項「自衛隊」的骨幹。這事並非難辦,港府當局是再也不應無所作為的。

大公報社論 1967年8月22日 星期二 (1)

嚴重的後果等待着港英

在我外交部照會英國政府限令它於四十八小時內撤銷對「香港夜報」等三報的「停刊令」,釋放被濫捕的愛國新聞工作者和撤銷對本報和「晶報」等愛國報紙和機構的非法訴訟後,「人民日報」續發表了評論員的文章,莊嚴表示:「中國人民再一次嚴厲警告英帝國主義,你們必須照此辦理,否則,你們將要承擔一切由此而引起的嚴重後果。」

這個限期和警告的分量,港英是不會不知道的。據路透社說,倫敦官員表示,決定拒絕這個照會。如果英帝要瘋狂掙扎,繼續玩火,那末,它就等着承擔嚴重的後果好了。港英的發言人昨天手足忙亂、急不及待地搶在英國外交部前面大放厥辭,說什麼北京的官員對於「最近法庭的案件」「所獲的報道不正確,甚或故意如此。」他說照會裡提到的三十四名工作人員已於十九日釋放了。對於照會所指出的港英向愛國報紙和記者進行種種野蠻的政治迫害,企圖扼殺愛國輿論,壓制正義和真理的聲音等,港英還想狡賴,諉稱只「對違反法律的人採取行動,與一般被接受的新聞原則無關」。

這種狡辯,只能進一步暴露港英敵視中國人民、迫害愛國新聞事業的險惡用心,而絲毫不能為它的法西斯暴行打掩護。

三報的負責人被非法拘捕並被迫令「停刊」後,港英出動大批「防暴隊」和特務去襲擊報館,把三十四名工作人員毒打,掠去他們身上的財物,還企圖迫使他們抱頭下跪,極盡欺凌侮辱之能事,被非法拘入警署後,又再加以恫嚇和毆打,由於他們英勇不屈,理直氣壯,港英無計可施,才把他們放走。試問這種做法,算是什麼「法律」?算是合乎什麼「一般被接受的新聞原則」?新華社和文匯、大公、新晚三報七名記者,無端被捕,遭受港英鷹犬毆打和用煙頭線香來虐待,在黑牢裡關了整個月,最後還亂加「罪名」強取「罰款」。儘管港英把這部分人放出,這些帳是要算的,是要抗議的,我外交部的照會提到港英這些罪行,試問又有什麼不對?又能算是什麼「報道不正確」?

這三個多月來,港英的「民主」「法治」等破招牌早已被它自己完全打碎了。愛國新聞事業受盡恫嚇、詆譭、挑釁和迫害。愛國新聞工作者和其他愛國同胞一樣,在港英的白色恐怖下,那裡還有什麼言論自由和人身安全?誰不知道港英目前執行的種種「法令」,所謂「緊急」的也好,所謂「普通」的也好,捏造的「罪名」是「煽動」也好,「誹謗」也好,無非給予軍警以搜查、逮捕、拘禁、殺害愛國同胞以及迫害愛國新聞事業的一切自由,甚至根本不用什麼「法律」,也一樣向愛國同胞進行民族迫害。正因為這樣,港九愛國同胞要蔑視這些「法令」,要堅決加以反擊。

對於港英這樣血腥鎮壓港九愛國同胞和狂妄地再三向中國人民挑釁,目的何在,這是誰也不會有不正確的認識的。看來,只是港英對於當前的形勢和中國人民的容忍限度所獲得的報道太不正確了。

「人民日報」指出,「三個多月來,港英法西斯當局對我愛國同胞進行了駭人聽聞的殘暴鎮壓。你們隨意屠殺、逮捕和綁架我愛國同胞,任意搗毀、襲擊和搶劫我愛國工會和愛國機構,非法抓走愛國記者,封閉愛國報紙,以至對我新華社香港分社記者進行嚴重的政治迫害,是可忍,孰不可忍!英帝國主義在香港這樣欺侮我國同胞,這樣猖狂地向中國人民挑釁,中國人民豈能置之不理?」

中國人民今天不但要港英立刻停止對愛國新聞事業的一切無理迫害,而且決不坐視廣大愛國同胞繼續遭受港英的瘋狂鎮壓。北京十分明確地告訴了英帝:「偉大的中國人民對香港同胞的反英抗暴鬥爭,是支持定了的。不管港英帝國主義多麼瘋狂,多麼狡詐,它絕對逃脫不了最後滅亡的命運。」

這些強有力的支持,來自親愛的祖國,表示毛主席對我們愛國同胞深切的關懷,使我們增加無限信心,無限勇氣,無限力量。

我們以無比興奮的心情歡呼祖國的支持和鼓勵。我們今後一定更高地舉起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進一步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努力做好宣傳毛澤東思想的工作,以期不負祖國對我們的期望。

在光焰無際的毛澤東思想照耀下,港九愛國同胞必將更加團結起來,組織起來,行動起來,同英帝在香港的反動統治堅決鬥爭到底。有毛澤東思想做指針,有七億偉大的人民做後盾,我們一定能夠加速最後勝利的到臨。港英反動統治已注定不會有什麼好結局的了,它愈要作瘋狂的掙扎,它的結局就只能更加悲慘罷了。

大公報社論 1967年8月21日 星期一 (1)

港英必須切實執行我外交部限令

我國外交部西歐司負責人昨晚召見英國駐華代辦,就港英法西斯當局在這兩個多月來瘋狂迫害香港愛國新聞事業和愛國新聞工作者的一系列嚴重罪行,提出最緊急、最強烈的抗議。在照會中限令英國政府和港英當局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撤銷對香港夜報等三家愛國報紙的所謂「停刊令」,釋放所有被無理拘捕、非法「判罪」的愛國新聞工作者,停止對我報、晶報等的控訴迫害,否則英國政府和港英當局必須對此承擔一切後果。

港英法西斯當局對我國一貫採取敵視的政策,對我國家通訊機構新華社香港分社以及香港愛國報紙的真理聲音和愛國輿論,更無時無刻不在尋找機會進行打擊和迫害。早在一九四九年起,已幹下纍纍罪行。及此次我香港愛國同胞為反對港英法西斯當局進一步政治迫害和民族壓迫而進行了一場轟轟烈烈的反英抗暴鬥爭,港英法西斯當局對我愛國新聞機構更恨得要死,怕得要命,使出種種瘋狂絕頂、橫蠻至極的手段,向我新聞機構和人員加以迫害。其手段的毒辣,行徑的卑鄙,實在是集法西斯暴行的大成,把自己整天掛在嘴頭的所謂「民主、自由」的遮羞布,統統拋到太平洋去。

港英法西斯當局以為它要出這些手段,就可以扼殺香港的愛國輿論,壓制正義和真理的聲音,這簡直是妄想。用毛澤東思想武裝起來的香港愛國新聞工作者,偏偏就不吃這一套。港英法西斯當局的壓迫越大,我們的愛國新聞工作者反擊就越大,我們伸張正義,聲討港英罪行的聲音就越雄壯,鬥得越英勇,看你港英法西斯當局其奈我何!我們決定和香港愛國同胞在一起,誓把你港英鬥臭鬥垮。

香港愛國同胞,學習和宣傳毛澤東思想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我們的任務,就是要宣傳光焰無際的毛澤東思想。而港英法西斯當局,竟不自量力,迫害我們,禁止我們宣傳毛澤東思想。我國政府負責人和外交部對港英的狂妄行為,曾提出多次的嚴重警告,但是港英當局卻不知死活,蠻幹到底,這就不能不激起我七億人民和香港愛國同胞的更大憤怒。我外交部此次的照會,完全代表了七億人民和香港愛國同胞的心意,我們一千個擁護,一萬個擁護。

嚴正警告港英當局:你們迫害我香港愛國同胞和愛國新聞工作者的暴行已越來越嚴重了,你們的法西斯面目,已越來越在世界人民之前暴露無遺了。你們唯一的出路就是馬上遵照我外交部的照會,在四十八小時內撤銷對三家愛國報紙的所謂「停刊令」,釋放所有被無理拘捕、非法「判罪」的愛國新聞工作者,和停止對我們的控訴迫害。中國人民說話是算數的,港英當局必須切實執行我國外交部的限令,否則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