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日報社論 1968年3月31日 星期日
爭取僑胞回台投資
--對現行制度應通盤加以改善
在中共瘋狂展開所謂「文化大革命」與港共進行殺人放火恐怖暴動的一段時間內,海外的僑胞,遙望寶島台灣,仰慕欣羨和自傲之心,非常普遍與堅定,大眾在心理上都把未來的命運,寄託給一片寧靜和安定的自由祖國。祇要看看過去一年來香港與台灣道上的旅客絡繹於途,有的舉家遷台卜居,有的考察投資,有的遊覽名勝,此種情形,的確是前所未見。這說明台灣的安定環境,已成為亞洲的楷模。國內朝野人士,對此諒有同感。
海外僑胞對政府的希望,因此也就較前尤覺殷切。軍事行動取決於反攻條件成熟之時,何時兵發大陸,胥視當局的當機立斷;但對若干行政措施的改善,則應儘早展開,使其能配合客觀環境和需求,此等事自可隨時進行,與軍事行動不能同日而語。例如關係重大的海外華僑回國投資一事,雖然各方疾呼必須改善,但迄今為止,仍未聞有重大措施。本報昨日第三版所刊台北通訊,對此有極詳盡的報導。因鑒於這一工作的迫切需要,爰再提出下列意見,以供我國當局的參考。
第一、我國經濟的長足進步,世人有目共睹,美援中止後,經濟上已踏入自給自足的階段。這是十餘年來辛勤努力的成就,一分耕耘,一分收穫,此可證明事在人為,不能一味意存依賴。但在經濟步步趨向穩定之時,對外貿易方面仍不理想。台北的「徵信新聞」於三月廿八日報導此事時說:去年我對外貿易總額為十四億九千五百萬美元,其中輸出為六億六千九百萬美元,輸入為八億二千五百萬美元,入超達一億五千六百萬美元。這與前年和大前年的入超比較,增加極大,前年入超是八千六百萬美元,而大前年則是六千餘萬美元。對外貿易逆差的出現如果逐年增加,反映生產力還沒有充份提高,無法適應外銷市場的需求。這點說明全力吸收華僑回國投資,設廠增產,厥為當務之急。
第二、若以從一九五一年四月至一九六七年六月期內華僑回國投資的總額七千零七十五萬六千餘美元而觀,則此一數字殊不值得驚奇,十六年期間竟僅得如此少量的僑胞投資,顯然令人失望。在香港建築業黃金時期,南洋華僑投資於香港的,數字以億元計,相形之下,愈顯得我國當局對華僑回國投資這一重大工作,未盡全力。
第三、台灣的生產條件(原料、人力、廠址、運輸、港口),無一次於香港或東南亞其他地區,環境優美和社會安謐,尤勝於他處,何以華僑對回國投資「望而卻步」,而寧選風險較大的地區作為投資對象?此為耐人尋味的問題,有識之士和政府各部門負責人,應該予以透徹檢討。
我們如根據上述三點加以綜合分析,則其結論不外乎三:
(一)官僚政治的陋習,仍然存在。當局雖然力行新政,但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官僚陋習的癌症仍未根除。以華僑回國投資要填同式表格三十五份和奔走廿餘衙門這件事而觀,完全是官僚政治的寫照。我們不是反對應行的申請手續,這是合法保障必須履行的步驟,但同樣一份表格要填寫三十五份之多,不能不說是一種浪費;而要與廿餘機關洽商,亦似乎有點「婆婆太多」之嫌。華僑滿懷熱心和信念回國投資,頭一道關就如此難過,不啻使他們的精神沮喪,不作投資之想。上述十六年中有三百二十八宗申請投資核准後自動撤銷,其原因想係由此而起。
(二)簡政工作仍未全面推行。負責審核華僑回國投資申請的工作,現在似是「多頭主義」,幾乎所有部會,俱參與其事。「多頭主義」的毛病,就是凡事人人要「管」,但人人不「做」,與簡政的原則,完全背道而馳。當局似應指定一個部會,專責處理此事,遇有與其他機關發生縱橫關係的問題時,由專責機構進行諮商。此舉既可使華僑回國投資事宜能夠集中處理,效率大增,而且也可使華僑不為公文往返和奔走衙門而備嘗辛勞。
(三)法令過於繁複。此種毛病,源自形式主義和「科員政治」,終日案牘勞形,刻意在公文和表格上做工夫,但對公文和表格的實際效用與目的,卻完全不顧。凡回國投資的華僑,大多數長期居住海外,對填寫表格一事,已感費力,何況表格之內所列項目,非精通填表技術的人,殊難下筆。當局應顧及這一事實,使表格盡量簡化,扼要淺顯。投資不同於考試,此點應予以區別。
爭取僑胞回國投資,建廠增產,目前還是大好時機,希望我國朝野,能夠針對現時制度所存在的弱點,加以通盤改革,使熱心自由祖國經建的僑胞,能貢獻他們的財力和智慧,以促成我國經濟的更穩定和更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