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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日報社論 1967年9月7日 星期四

林彬葬禮

昨日,在秋風秋雨的愁人景象中,香港官民為抗暴殉難的林彬兄弟舉行了英雄式的葬禮。

人們知道,在「八二四慘案」中被共黨謀殺的文化鬥士林彬與林光海,人雖死了,但他們的正義精神確實活躍在香港人心中。林彬兄弟橫被燒死後,即在四百萬居民中爆出了空前猛烈的抗暴怒火,這證明林彬精神不死,無數的林彬正在強有力地站起來!

激於義憤的廣大市民,連日皆為林彬兄弟寫悼文,致唁函,作輓聯,辦祭帳,送花圈,贈奠儀,獻帛金,並提出永久性紀念義士的種種方法。我們相信,此一事件所引起的重大反應,並不單純因為人們對林先生個人之死表示痛惜,主要就是因為人們對共產黨搗亂香港深表痛恨!

林彬的偉大處,就是能夠拋下妻小,用自己的鮮血和生命去證明共黨的無恥暴行,因而成為本港抗暴的文心戰綫上捨己為群的第一義士。現在,全港人民都是林彬;林彬真可謂光榮犧牲,成功成仁。

最值得記取的是:在向林彬兄弟表示敬禮、向林氏遺屬表示慰唁的正義人士中,大多數是手搵口食的市民,亦即共產黨所要拼命爭取的「普羅群眾」。我們親見好些事實,曾有不少婦女從遠處走來天天日報,「請替我向林先生的孩子送點錢。」她們一面挖出錢來,一面流下眼淚。

香港有動人的正義感,有鮮明的公德心。我們更說過「疾風知勁草,患難見真情」,在林彬事件中正顯得最為突出。然而,仗義助人者多屬小市民、小工之輩,並不見得是甚麼「大人物」、「大亨」之流。後者在香港大難臨頭,不是渡假遠颺,就是閉門謝客,明哲保身!我們覺得經此考驗,則香港的將來發展,如果要靠一點正氣來支持,政府和民眾就該知道需要甚麼人。

林彬事件更清楚證明:本港共黨的造反行動恰恰就在基本的群眾中受到打搫。他們承認了殺死林彬而激怒了全港民眾,這使他們在真實的政治意義上顯然是「得」不償失。這個事實,決不能用欺人的「林逆」二字可以抹掉;假如再用恐怖手段,可以斷言將只會使造反份子在失盡人心下加速滅亡。這是一個不辯的實情,一個不易的真理:邪惡必敗,正義必勝!

實際上,本港共黨的造反份子,竟要使用暴力和炸彈,早已表明他們已再不能以道理致勝;最不幸的就是,越靠暴力就越陷孤立,越陷孤立就快失敗,越是失敗就靠暴力,共黨現時就是這樣在掙扎!不過,中共方面,前日已下令全面停止造反派的「武鬥」了,本港共黨的造反份子實已完全無可為。

林彬葬禮,實反映了一個時局的變化,更反映了一種民心的歸趨,這使香港更能知道應怎樣去處理她的將來。至於對林氏兄弟的身後事,許多建議都是好意,但不可忘記,因抗暴遇難的還有許多人,我們要同樣關心為民效死的無名英雄--警察、軍人、交通員工、和許多正義工友。對於林先生的遺志,我們認為最好的紀念辦法是:在現局之下,就商業電台的林彬錄音擇要重播。

昨日,林彬兄弟在風雨中的葬禮,並不鋪張,這決無損於義士的榮哀,我們認為這個安排是對的:第一、可以避免許多正在悲憤中的抗暴義士發生情緒上的「爆炸」,第二、可以不使恐怖份子多一個逞兇害人的機會,第三、可以維持市區交通走向正常。

天天日報社論 1967年8月26日 星期六 (2)

林彬先生精神不死

林彬死了!林彬先生在各方關懷下不幸死了。但是,我們相信林彬先生的抗暴精神並沒有死。全港市民都還記得林彬遺下的正義呼聲:「我們要認清香港共產黨那種卑鄙無恥下流賤格的醜惡面目!」

昨日午時,林彬就被共產黨暗殺重傷後不治逝世。電台播音員宣佈此項死訊時聲音哽咽,並為林彬播送哀樂,全港悲憤!

各家左報昨一致承認,謀殺林彬的兇手是「地下鋤奸突擊隊司令部」。這已表明了確是一宗蓄意的政治謀殺,證明了就是共產黨造反份子殘殺小童後的又一次慘無人道的血腥暴行。

正當本港同胞廣泛受到共黨迫害的時候,挺身抗暴的林彬先生竟被暴徒放火燒斃,這不僅是林彬個人生命的無可補償的損失,不止是他所從事的香港商業電台及其廣大聽眾的一大損失,同時是為伸張正義而反抗邪惡的本港文化界的一大損失。

林彬為正義而死,我們以沉痛的心情,為同行痛失良朋,為本港痛失英才而深表哀悼。

林彬尚在英年,遺下一妻三子女,一家弱小,令人流淚。然而,這種身後的家庭慘況,正足顯示林彬在抗暴工作上義無反顧的犧牲精神,我們希望林太太因林先生這種精神而節哀順變。

死有重於泰山。林彬先生在文化戰綫上為民抗暴而光榮犧牲,事實上已不獨盡了作為市民一份子的責任,而且他的正義精神必在四百萬香港居民中成為一個可尊敬的紀錄。

共黨份子謀殺林彬,已使他們的政治謊言澈底破產。所謂「不能用武化進行文化革命」,炸彈戰術已予以否定無遺!他們不斷以自己的行為反對自己的理論,證明「鬥爭」已在垂死掙扎;我們必須全力支持政府,為加速撲滅共黨暴行而積極奮鬥!

林彬的鮮血不會白流,抗暴民心正在沸騰;邪惡必敗,正義必勝!

天天日報社論 1967年8月26日 星期六

我們控訴!

我們控訴!我們控訴左派暴徒瘋狂殘殺我們香港無辜良民,我們控訴左派暴徒瘋狂迫害我們香港自由輿論界。

在北角黃家兩稚齡姊弟被殺之後,繼之以商業廣播電台播音員林彬和其宗弟林光海遭暴徒攔截焚燒,林彬終因傷逝世,其宗弟亦未脫離險境。

我們痛悼林氏之死,不徒因其在生前擁有廣大聽眾,因其死於代表香港絕大部份民眾發出的心聲,他是代表這絕大部份民眾而死的。林氏在遇襲之前,曾受到左派暴徒警告,但他不受威迫,繼續播出他們所要求停止的節目,這是為了它是香港千千萬萬人所愛聽的。故林氏之死亦為了這廣大聽眾而死。死有重於泰山,有輕於鴻毛,林氏之死是重於泰山,死亦可以瞌目了。

以殺戮手段來拑制異己言論,這是過去專制時代暴君之所為,亦是法西斯主義者的看家本領,港共口口聲聲說「港英」專制與法西斯分子,現在竟用這些手段,無疑自摑咀巴,更顯出其猙獰的真面目。但欲以這種殘酷與卑鄙手段,圖控制輿論,倘果能收效,古之桀紂秦皇,近之希墨二魔,早已成功了。防民之口,甚於防川,滔滔洪流,不是隻手所能掩塞的。

倘左派份子認為他們的「愛國行為」是有理,他們不該怕人批評,因為真理是批評不倒的,但他們偏偏用野蠻手段圖拑制輿論,證明他們的言論與行為是恨批評的,怕批評的,而且恨得要死,怕得要死。他們聲聲說:「香港的事務必須由中國人民和香港同胞來決定」,真想讓中國人民和香港同胞來決定的話,應該讓他們多聽些真正的事實,纔能作明確的決定,掩着異己的咀巴,祇讓人民聽自己的說話,愚民政策而已,人民抉擇云乎哉。

天天日報社論 1967年7月22日 星期六

造謠惑眾者違法

港府憲報號外星期四公佈:「不論以口頭或文字散播虛偽報告或聲明,而可能引起大眾恐懼與沮喪者,將屬違法。」此項法令,與其它同時公佈之一共九項緊急規則立即生效。

一般相信,港府此時宣佈執行上述早已成為香港法律之一的造謠禁例,在目前情形下,可能是為對付「造反」報刊和有關宣傳所必須實施的正當方法。

大家知道,在這三個月來香港共黨份子悍然掀起的造反風暴中,一系列左派報刊及其文件所連續表現的宣傳方式,確曾被認為已經推向「散播虛偽報告或聲明而可能引起大眾恐懼與沮喪」的程度。

本港當局曾不止一次地指出,左報惡意地歪曲事實,造謠惑眾,煽動暴亂。它們就是利用這種「宣傳武器」,在本港從事驚人的謠言攻勢;據它們自己說過,這已弄得人心惶惶。

左報以假消息嚇人、騙人、害人,並企圖藉此策反,顯已作為它們造反的一貫手法。突出的是虛構「解放軍開進港海」、「某某大官棚尾拉箱」、「豪門鉅資紛紛外逃」、以及「港大學生鬥委會成立」等等。事實證明,都是謊話。特別是一再出現於左報上的「解放軍」開進來,更曾被他們的鬥委會斥為錯誤想法;造謠的離譜,可見一斑!

相信大家都同意:如果左報還不老實地向這個社會反正歸真,而仍然造謠生事、煽風點火的話,政府將必依法採取行動,使它們體驗到毛語所謂「消滅一點,舒服一點。」

對於取締造謠的政府法令,一些報紙昨日似已作出了立刻的反應。晶報說:也許有些「大眾」,看到此一規則,可能引起「恐懼與沮喪」。所以這個規定的本身,已屬違法。--這番妙論,在左派人士的觀點說來是對的;但亦正好說明,所指法令已使他們恐懼與沮喪。面臨現局,香港商報則表示「頗為沉悶」。它在社評中躭心到,這是又一個新風暴的前夕;它要等待北平的指示,焦急的心情,溢於言表。

左報或會跟着自辯說:新聞自由不容破壞。甚或再次提出一派偏見道,中共記者享有外交的特權。像它們這種「自由新聞」,以及他們這種「特權記者」,香港法律如竟敢制止或處罰其造謠造反,那麼由此引起的「嚴重後果」就要「港英負責」!

--這自然是廢話。

正確說來,新聞自由在政治意義上是基於法治規範和社會需要而發展的一種民權;但連老牌的民主國家都沒有「特權記者」這種東西。如果任何新聞事業和新聞記者竟可以單憑自己底政治思想及所追求的黨派利益去大舉玩弄造謠造反的自由權而不受法律管理,那麼人人都爭着效尤,這還成什麼世界!

香港法例,是不偏不倚的,對任何合法人事的保護,對任何非法人事的干涉,都不考慮個人的信仰,更不為特殊的勢力所左右。立法禁止造謠造反,本身亦不會有政治偏見或人事私見;但今日以前的本港左派報紙恰如一隻企圖使人恐懼或沮喪的「紙老虎」,所以現在公佈施行的緊急法例就似乎特別值得那些與事實報導往往相反的左報注意。

若干報刊一見法令而表示恐懼、沮喪、沉悶、焦急,或抗議、詭辯,都是不必要的。祇要報人忠於事實,忠於讀者,使人相信你確是辦報,就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