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日報社論 1968年12月7日 星期六
格雷事件對英國朝野的教訓
派駐北平的英國路透社記者格雷,自於去年七月給毛幫非法扣留,一直即無消息,中間屢經英國駐平代辦提出交涉,亦因毛幫蠻不講理,無法與格雷接觸。據說,毛幫把格雷囚禁在北平其寓所的房間內,除了供給飲食,絕不許他越雷池半步,當然也禁止了他與外界通消息,所以格雷的真實情況如何,外界根本無從了解。直至前英國駐平代辦霍普遜返國,大抵已獲毛幫告知,他們囚禁格雷是要求作政治人質,藉以「交換」因去年暴亂入獄的香港八名左派記者。到了最近,香港政府可能已獲得倫敦指示,陸續釋放了被扣留的「新華社」及其他左報記者,以及不屬記者如湯秉達等一批人,當港府每次採取此項行動時,便有謠傳說格雷也將獲釋,但謠傳是謠傳,始終不曾成為事實。因為這事,顯已引起了英國全體新聞界的鼓噪,到本月四日,英國記者克萊保爾率領倫敦記者代表團前往中共「代辦處」,遞上一份由二千八百名倫敦記者簽署向周恩來要求釋放格雷的請願書,以為此舉將會獲得滿意的答覆,不料該中共駐英「代辦」卻對他們悍然宣稱:除非香港當局把廿一名被拘捕或判刑的左派新聞工作人員完全釋放,否則北平將不會釋放路透社記者格雷,這是說,儘管英方有意接受毛幫前此提出「以八人交換一人」的勒索條件,但在毛幫勒索得遂後,他們認為格雷「奇貨可居」,又要勒索更多的東西了。
根據毛幫的新勒索條件,在那廿一名犯罪入獄的左報記者中,無疑也包括有胡棣周、潘懷偉、陳艷娟等在內,但在事實上,港府拘捕他們並非使用「緊急條例」,而是根據它們報紙許多誹謗造謠的紀載,經由法庭審訊判處入獄的。現在他們刑期未滿,除非港府來個甚麼「特赦」,否則實在找不出足以提前釋放他們的理由。如此一來,格雷釋放便將遙遙無期,而英國政府卻給毛幫作了一次無情的玩弄。同時也不難了解,毛幫對此事件既敢食言反覆,得寸進尺,即令英國政府不顧香港的法律程序,不理港府威信而接納了它的要求,又誰敢保證它不再提出其他荒謬無恥的勒索條件呢?
為此一事,英國儘管是個號稱最能「克制」的民族,但人們的憤怒情緒,顯已與日俱增。曾經有人提出建議,要發動英國人對格雷投寄大量聖誕卡,藉以表示向毛幫抗議和對格雷處境的關壞,這一點,就英國人來說,也許是所謂「君子之風」,但也適足說明,他們對毛幫本質的認識,卻是天真得可以。他們最大的錯覺,是以為北平也和倫敦一樣,格雷儘管被囚禁,仍有收受外界任何函件的自由,殊不知,假如他們投寄聖誕卡,一經到達大陸海關就要被沒收,決不會落到格雷的手裡,甚麼「慰問」云云,格雷本人根本無所知,毛幫更不會把這種「抗議」當作一會事。因此可以說,除非英國人徹底改變他們的天真觀念和作風,否則他們祇有繼續給毛幫勒索愚弄,但卻永遠找不到格雷獲釋的門徑。
我們以為,英國要想明白怎樣才是「正確對待」毛幫的態度,他們應該好好聽取一下法國記者傑克.馬古斯投函倫敦「泰晤士報」陳述的意見。據馬古斯說:他於一九六二年代表「法新社」前往北平,並獲得保證,任何中共加諸他身上的壓力,將使毛幫的駐巴黎記者受到報復的行動。馬古斯稱:「在數月後,當我受到嚴重警告和恐嚇時,我把這事清楚地向中共『外交部』的新聞處表白,雙方談話的語氣隨即改變。」馬古斯又指出,另一個接替他的「法新社」記者,發覺他並不獲准訪問大陸其他地方時,便通知巴黎方面,隨後,毛幫駐巴黎記者的行動自由即受到限制,突然之間,該法國記者的願望便得到准許。最後,馬古斯提出他一個對待毛幫的基本觀念說:「我完全同意一些人的意見,即任何人向北平官員談話時,應採用他們的言語。但中共他們採用的語言,卻是最不合外交方式的。」這位法國記者的陳述,全是經驗之談,最值得英國人士的參考。對待毛幫的野蠻行動,絕不能講西方一套的「外交禮節」,而應該「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這才是毛幫所能了解的言語。昨天倫敦「每日郵報」的社論,對此也有正確的表示,足資英國朝野人士三思。
格雷的獲釋希望已成泡影,這是英國必須接受的一次嚴肅教訓,而香港政府,也不可不認識這一點意義,譬如最近霍士公司在香港拍攝「主席」影片的外景事,事前港府曾經答應該公司以充分協助,後來為了左報一陣叫囂,便臨時禁止霍士公司的拍攝工作,雖公開背信亦所不惜。港府如此對左派示弱,不管是否與格雷事件有關,都是最不聰明之舉。如果大家並不善忘,當可記得去年的「五月暴動」,港府當初的容忍,祇換來左派暴徒的猖獗,後來採取了鎮壓行動,才扭轉了這個惡劣局勢,這些教訓和經驗,現在記憶猶新,那就沒有理由還要再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