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日報社論 1967年7月13日 星期四
法律不切實執行.秩序即無法確保
--論港府對左派暴徒過度容忍的非計
連日左派暴徒到處殺人放火,存心把香港變成一個無法無天的恐怖世界。這種暴亂行動,不僅使若干警察人員、交通工人受到死傷,更使全港居民的生命財產,蒙受嚴重的威脅和損失。如前晚因暴徒作亂,實施宵禁,當電台播出消息時,各大戲院的九時尾場剛開映不久,許多酒家的公私宴會也方告入席,結果是戲院要輟映退票,赴宴的人不待席終(或者尚未上菜)便狼狽回家,向以「夜市」為主的灣仔至北角商店,紛紛提早關門,像這種商店、市民所受的各項損失,簡直不可以數計。至於「五月暴動」迄今兩個多月來,由於赤色分子的暴亂勢力未遭徹底破滅,不僅娛樂、飲食等消費事業首當其衝,即各行生意亦莫不蒙受嚴重打擊,近來灣仔有幾家開設不久的新傢俬店,已經公開宣告結束營業,幾家關閉了的中型酒家,更少有重張旗鼓的可能。而這種宵禁雖能遏止暴徒蠢動於一時,但那完全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辦法,對左派暴亂分子絲毫無損,祇有害苦了廣大的香港市民,同時也間接助長了左派暴亂組織的兇燄。試想想,他們祇是嗾使和收買一些流氓歹徒,分在幾個地區幹起違法亂紀的勾當,而港府為免警察人員顧此失彼,疲於奔命,不能不用宵禁手段以求控制局勢,如此一來,左派暴徒蠢動一次,港府就要被迫宵禁一次,像昨日午間過後,港島雖未發生嚴重暴亂,但港府為了「預防措施」,即又宣佈宵禁提早至八時執行,而九龍隨後亦因暴亂迭起,更於半時內宣佈某一地區實施宵禁,假如長此下去,香港前途,還堪設想嗎?
自左派暴亂至今兩個多月來,儘管香港政府再三強調「維持法律與秩序」,但因沒有徹底執行的決心,不僅法律、秩序無法「維持」,反而使左派組織以為港府軟弱可欺,暴亂程度,更為瘋狂猖獗。而就日來所見,有關港府「維持法律與秩序」的諾言,經暴徒公然破壞而未受到應有制裁的,就有如下這許多事實,這包括:
一、天天日報被暴徒兩度縱火被燬其運報汽車,經該報公開指出,在現場指揮縱火焚車的為兩名左派報紙記者,該報已將該非法事件及犯罪人等報告警察當局,但迄今為止,這些有姓名住址可供緝捕的罪犯,仍然未受「干擾」,逍遙法外。
二、月前九龍旺角左派塑膠工會,為暴徒嘯聚,傷害警察,警察立即封鎖該幢樓宇,最後從隔壁破牆而入,把暴徒一網成擒,控之於法。但近日港區幾家「國貨公司」,被暴徒利用為非法巢穴,他們在附近焚燒公共車輛,毆打交通工人,搗毀電車站和交通燈,從樓上亂擲烈性腐蝕液體玻璃瓶,甚至焚燒了替貧病市民服務的「貝夫人健康院」,惡跡罪行,罄竹難書,而當警察聞訊出動,擬加鎮壓時,這些暴徒便走入那些「國貨公司」的樓宇。根據香港法律,警察應該有權入屋追捕這些「現行犯」,但警察似乎有所顧慮,踟躕不前,而港府除了採取「宵禁」步驟,就好像沒有維持法律秩序的辦法。港府何以對這些「暴亂公司」和塑膠工會採取不同的措施,誠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三、港府曾經明令禁止煽動性廣播器,禁止非法集會遊行,禁止在公眾地方張貼和塗寫煽動性標語,但禁者自禁,那些為暴徒出沒的左派機構,不止煽動標語張貼如常,並且還新裝上了廣播器,和利用它來廣播煽動宣傳,作為支持群眾示威與暴徒作惡的工具。這種違法措施彰彰在人耳目,卻未聞受到港府法律的取締。
四、港九各裁判署審理左派暴徒的犯罪案件,左報必在新聞報道上大罵那些主審法官為「狗法官」,它們「蔑視」法庭尊嚴至於此極,也未聞有任何司法機關控之於法。
由上述這些事實說明,左派暴徒所以敢於在光天白日之下殺人放火,那些左報所以敢於鼓吹暴亂,視香港政府如無物,這都是港府當局沒有切實執行其「維持法律秩序」這一莊嚴保證的惡果。假如港府確有除暴安良的決心,那些祇有一小撮的左派暴徒,就將不敢幹出日來許多無惡不作的罪行。但我們知道,香港絕大多數市民都完全支持港府「維持法律秩序」的政策,警察人員也在為制裁暴亂分子而盡了最大的努力,港府有如此蓬勃「民氣」和旺盛「士氣」不加善用,反而對左派暴徒作了使人失望也自損尊嚴的「容忍」,還是有如俗語所說的「斬腳趾避沙蟲」,無論港府本身的想法如何,都祇有助長亂源,增加危機,而使全港居民飽受其害,不寒而慄的。
應該指出,當前的左派暴亂是一個治亂攸關的大問題,要想香港法治得以維持,就不能容許有那些暴亂組織的存在。目前形勢險惡已極,非對那些暴亂組織「掃穴擒渠」,採取根絕亂源的強硬辦法,香港就將沒有任何安全的保障。而演變結果,香港是否將會變成「澳門第二」,這更是我們所不忍推測的。
最後,消息傳來,署理輔政司何禮文昨在立法局會議席上,論及本港目前形勢,曾鄭重的宣稱:「政府現時已經決心認定,在這場競爭,爭取主動的時間已經來臨,……現時,我們也要保持警覺與堅定立場」,我們但願何禮文先生此項代表政府的宣示,立即見諸行動,以免全港市民再感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