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日報社論 1968年1月8日 星期一
促進市民與警察的良好關係
香港警務處長伊達善,昨日發表一項意見,他認為目前香港的警衛力量,足以應付一切的暴亂和罪案,因為警方擁有一萬一千名警察人員。然而伊氏感到目前最困難應付的,就是警察和市民間所發生的磨擦問題。無疑,由於香港人口的銳增,警方與市民間的磨擦,將有增無減。伊達善處長對於應付這個問題,認為最急亟的措施,是改善警方和市民間的關係,盡量消弭磨擦的裂痕,增進彼此的聯繫與信心,摒除一般對投考警察裹足不前的畏怯心理。伊達善處長承認在警察部裡,是有貪污舞弊的風氣存在;但他表示將堅決急於將這種有辱警方的行為,予以根絕。
警務處長所提的兩項關於警政的問題,是香港警察有史以來的一向令人頭痛的問題,要加以改善確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然而伊達善處長學問湛深,公正賢明,經驗豐富,且是志願獻身警務,我們對他應付這兩項重大問題,有莫大的信心,而且改革警政的時機,現在是最有利的時候,我們認為也應該立即採取行動,就必產生良好的效果。伊氏此次在應付暴亂中,其所表現的才智與能幹,深獲內外人士的欽慕,若是他能夠勇往直前,立志推動警政的改革,必會獲得極大多數人士的支持的。
警察與民眾間所產生的摩擦,未必是由於人口銳增的問題,以倫敦的警察來看,應付幾達一千萬人口的都市,亦能綽有餘裕。改善警察民眾間的關係,當然是兩方面的問題,但雙方都需要解除各自的成見,各自改進對方的態度,然後才能生效。警察方面首先要加強他們對市民有禮貌和有關懷的意識,始能引起市民對他們的敬意。伊達善處長雖然未有表示如何改善市民與警察間的關係;但我們相信我們所提的是他本人認為特別重要的一種辦法。訓練警察的課程中,禮貌和職責兩個問題必須加強注重。警察與市民所發生的磨擦,大多數是由於警察在執行職務時其所用的言語及其所表現的態度,令致市民產生不良的反感,而引起磨擦。要減除這種磨擦,警察的言語態度必須有所改進。因此,不論在訓練中抑或在任職中,警察的言語必須有一種規律的訂明,例如警察日常生活的言語,絕對不能參有污言穢語在內,甚至詬罵鄙言,亦須成為禁例,這樣才可以養成言語溫和有禮的習慣,而不致引起市民的反感。
說到警察的態度問題,這是與其對職責的認識有密切的關係。警察的職責,最重要的是市民的保護者,他們是市民的良友,是協助市民而不是欺壓市民。他們雖然是維持法律及地方法安與秩序,但他們是要防範法律,治安及秩序的破壞,而不是窺伺市民犯法而加以拘捕。所以他們應時常存着協助市民,勸導市民,指正市民的心理來遂行職務,加上修辭上的禮貌及溫和的態度,市民必受其陶化而給予禮貌和尊敬的。所以我們盼望在訓練上和紀律上,警方能夠集中注意到上述的幾個問題。
關於警察貪污問題,最優秀的警察隊伍亦不能完全剷除貪污,香港也不能例外。反貪污的工作已經有了另一個機構去主理,但這樣治標的行動是消極的而不是積極的辦法。我們認為應付警察貪污的基本辦法,必須從改善警察質素及待遇入手。伊達善處長必須代其屬下向上級陳訴其生活上的缺乏和艱苦,而請求改善待遇,我們相信這樣的伸訴必蒙當局接納並獲得社會人士的支持的。另一個摒除貪污辦法,是根絕貪污的來源,那就是應該成立另一種調查社會時弊及犯罪的隊伍,如美國聯邦調查局那種制度,其保密與行動是完全與警政脫離而成為獨立及直屬最高機構的組織,其屬員的質素與訓練是特別優良,是與英國中央情報局相同的地位,這樣才能夠根絕那些不良份子向警察施與貪污的試誘,而致令政府各部門的上下人員,對這調查組織有所忌憚,貪污的事件自然大大減少。這當然不是警務處長所能倡議的措施,而是由總督與立法局的階層才能發動。我們盼望本港當局能夠利用目前最有利的時機,決心去調整本港警政所發生的問題切不可再予以延擱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