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社論 1968年7月13日 星期六

忠信、陽光的嚴正控訴

去年五月港英向我各界愛國同胞展開窮兇極惡的迫害,做盡了壞事,每一椿,每一件,擺出來都是駭人聽聞的暴行,在在暴露出港英的法西斯本相。

繼日前教育界有關人士揭露港英對一個十四歲的小學童劉英羣捏造「罪名」「判刑五年」投入成人監獄的罪行後,上水忠信土產公司和黃大仙陽光國貨公司昨天聯合開會控訴港英對這兩家公司及其人員的無理迫害。這兩家公司受害的情形,報上早就詳細報道過,凡是有正義感的人,一提起來,無不憤慨。忠信是馬金龍父女親自經營的一家小型土產公司,只因為平日表示愛國,就遭到港英的毒手,出動數百武裝警員、「防暴隊」,如臨大敵般向它進攻,亂放催淚彈數小時,衝入店內肆意搗亂,把馬氏父女三人綁走,強加莫須有的「罪名」「判」以重刑。七十多歲的馬金龍被「判」入獄七年,兩個女兒也被「判」入獄五年。港英要把這樣一個良善的古稀老人關在黑獄受七年的折磨,不是存心要他的老命?他經營的這點生意被搗毀了,家庭被拆散了,愛國之「罪」其重竟有如此者乎?

陽光公司被港英的大批武裝人員襲擊之前,曾被多次挑釁,包括被縱火,最後由「徙置處」迫遷。港英調動逾千軍警前往封鋪,用二十輛大車掠走全部貨物,把經理李志強架走「判刑」。用這樣的手段來對付一家正當的商店,可謂瘋狂橫暴與懦怯已極。古今中外的商店,除了遭到強盜劫掠之外,恐怕少有碰到相類的遭遇的了。

這些事例,不過是去年五月以來港英的所作所為中的一兩端而已,然亦已給廣大港九同胞以一定的反面教育,也為港英自己向全世界作了自我暴露,增進人們對它的認識了。

忠信、陽光的有關人員在控訴中分別要求港英立即釋放無辜被拘禁者,賠償損失以及讓陽光在原址復業,都是合情合理,無可推搪的。任何公正人士都完全支持他們的立場。

港英應該看到,在當前的形勢之下,頑固地與廣大港九愛國同胞為敵,不肯更改種種無理可惡的法西斯措施,只能加深人們對它的憎恨,加重它自己的罪孽,使它揹上更沉重的包袱,此外,它是什麼目的都達不到的。它應該認真考慮一下後果,不要再作夢了。